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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中一名53歲的潘姓男子因涉及家暴案,與王姓妻子打離婚官司,不料,他出席家暴民事訴訟出庭時,脫口說出「我小孩剛出生」,被前妻發現有異狀,推算後竟發現丈夫在還沒離婚時,就疑似跟小三通姦,憤而提出通姦告訴。

離婚 分手 (shutterstock/達志影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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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示意圖/shutterstock/達志影像

潘男和王姓前妻於2014年間登記結婚,婚後因相處不合、加上男方會家暴,王姓前妻向台中地院訴請離婚,法官於2016年判准離婚。台北機車借款2017年,王姓前妻因家暴糾紛提出的損害賠償,潘男開庭時脫口稱「我小孩剛生,我剛結婚。」此話一出也讓王女懷疑丈夫在尚未離婚前就在外偷吃。

潘男到案否認有通姦行為,強調自己離婚後才跟新妻結識並生下一子,是因胎位不正、子宮肌瘤等問題才提前生產。不過,法官查驗產檢報告,認定該名新生兒是足月生產的嬰兒,不是早產,認定潘男與潘妻發生性關係是在潘男與前妻婚姻關係存在期間,因此判潘男有罪。台中地院今(29)日依通姦罪判潘男3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9萬元。台北機車借款



引用自: http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342767&PageGroupID=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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